首页 > 产业政策 >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19-10-16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

简介   2019年9月18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2019年9月18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快发展高精尖产业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示区组发〔2018〕4号),加快支持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中关村管委会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创新平台旨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开展前沿颠覆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成果共享、标准创制、构建专利池、市场应用推广、产业生态建设等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联合创新,解决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技术短板,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以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重点产业发展发挥重大带动作用。
   二、政策编制过程
  在《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中关村管委会深入研究国家部委及各省市相关政策措施,与百度、旷世、小米、寒武纪等企业,以及清华、北大、中科院、中国信通院、北京大数据研究院等研究机构进行调研沟通,并结合中关村示范区知识产权战略及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邀请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创新药、工业机器人、新能源、节能环保等11个领域知名研究机构的有关专家开展专题研究论证,确定了创新平台的重点领域方向、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等,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
   三、《管理办法》有哪些特色亮点?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统筹规划,结合各分园产业定位和特色主导产业,统筹推动特色创新平台建设,形成关键核心技术体系化、网络化布局的重要抓手和功能节点。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环节、精准施策。围绕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和发展短板,聚焦重点产业细分领域和核心环节,在细分领域精准建设一批创新平台,解决重点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技术瓶颈,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强化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充分发挥领军企业、高水平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创新平台提升核心技术攻关、上下游协同研发、上下游带动、提供高端研发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优化产业生态等创新带动能力,强化创新技术的供给能力和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是注重产业协同、市区联动。《管理办法》支持各分园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和重点培育产业,主动谋划建设创新平台,推动建设分园协同、市区协同、区域协同的创新平台体系。中关村管委会将会同所在分园对创新平台在建设空间、房租、研发、土地、人才、资金等方面发展需求给予支持,形成支持合力。
   四、《管理办法》的支持对象是什么?
  本管理办法的支持对象是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领军企业、高水平研究机构及研究型医院等创新主体。
   五、《管理办法》支持领域有哪些?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发展产业,聚焦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关键环节,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药品和医疗器械、机器人、柔性制造等细分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创新平台。
   六、创新平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是实体组建,牵头建设单位应为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领军企业、国家级高水平研究机构、世界一流大学和建有一流学科的高校、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等具有显著创新优势的主体。创新平台运营主体原则上应为独立法人实体。
  二是技术先进,能够在技术、产品、装备、工艺等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能够形成一批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核心专利、新工艺等标志性成果,弥补产业发展短板。
  三是资源整合能力强,牵头建设主体能够整合相关领域技术、人才、服务等资源要素,能够有效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四是具备高水平人才团队,由院士、知名专家、技术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等顶尖人才牵头建设,具备高水平研发团队、工程化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等,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
  五是投资能力和创新产出,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须一年内新建成或正在建设,且有实际投入。
   七、创新平台建设的主要支持内容有哪些?
  一是推进前沿颠覆性技术与关键共性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攻克和转化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建设数据库、专家库、材料库、基因库、资源库等基础支撑库。
  二是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引入中小企业开展联合研发,推动研发设施开放、数据共享、技术培训、供需对接等上下游合作。
  三是提供高端研发服务或生产性服务,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程化技术集成、规模化试生产、小试中试、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服务。
  四是集聚和培育高端人才,吸引一批引领学科发展新方向的战略科学家、领军科技人才、国际一流创新团队,开展科研共同攻关和人才培育。
  五是优化产业生态,积极举办和承办国际性论坛、项目对接会等重大活动,对接国际研发合作,提供行业研究等创新服务。
  六是服务分园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分园创新主体提供技术对接等服务,支持重大前沿技术在分园转化;在津冀重点合作地区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和技术成果转化。
   八、如何申请纳入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体系?
  (一)分园受理与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实际经营所在地的分园管委会提出创新平台建设申请,填报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必要性、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已开展工作基础、进度安排、核心团队、资金投入等申请材料。各分园管委会负责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择优向中关村管委会进行推荐。
  (二)专家论证。中关村管委会组织专家对创新平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重点在建设意义和必要性、实施基础、人才团队、创新能力、产业整合服务能力、建设内容、绩效目标以及资金筹措等方面予以评估,形成是否支持建设的论证意见。
  (三)纳入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体系。中关村管委会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对通过审议的创新平台,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平台,纳入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体系。
  (四)签订协议。中关村管委会与创新平台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建设周期内重大技术突破、发明专利、创制标准、整合或服务上下游企业数量、投资规模、产值等建设目标。
   九、是否可以联合申报?
  可以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社会组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研究型医院等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以及重点特色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并与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
   十、创新平台总投资额及实施周期是否有要求?
  创新平台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须一年内新建成或正在建设,且有实际投入,项目周期不超过三年。
   十一、对创新平台的支持举措有哪些?
  一是支持创新平台申报建设项目,对已纳入创新平台支持体系的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择优给予资金支持。二是中关村管委会会同所在分园对创新平台在建设空间、房租、研发、土地、人才、资金等方面发展需求,给予支持。三是支持构建产业生态,对创新平台在创新大赛、科技论坛、产业联盟建设、产业研究等方面的创新活动和创新服务,给予支持。
   十二、纳入创新平台体系后,如何获得资金支持?
  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申报要求将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官方微信公开发布征集通知,原则上是每年上半年,具体要求以中关村示范区网站上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由产业处负责实施,联系方式:88827152,88828816。
   十三、已获得重大高精尖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可以申报创新平台吗?
  已获得重大高精尖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可以申报创新平台,但同一内容的项目原则上只能选取中关村示范区专项资金其中一种支持方向,已获得相关市财政同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同一类支持资金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很赞哦! ()

相关文章

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园区政策推荐集聚区

  •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1994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解详情
  • 湖南湘江新区...湘江新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西岸,包括岳麓区全境,高...了解详情
  •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石龙经济开发区(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坐落在被誉为“京...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