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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用地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简明问答

2020-12-10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简介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用地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是什么?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标准地改革,目前已在浙江、山东、湖北、山西及沿海地区普遍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用地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标准地改革,目前已在浙江、山东、湖北、山西及沿海地区普遍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做为全市改革的试点地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9〕22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新机制,推进土地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推动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用地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2.《暂行办法》制定过程是怎么样的呢?

《暂行办法》制定过程中,深度调研了其他地区的改革经验,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先后组织企业两次座谈,并征求了市政府审改办、经开区各职能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本《暂行办法》。

3.《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暂行办法》适用于亦庄新城范围(225平方公里)内新批工业用地。

4.《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暂行办法》共计七章二十五条,突出了政府配套服务和土地全生命周期。

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出让前政府完成区域综合评估、确定指标体系,完成通平设施建设。以区域评估代替项目评估,节约企业成本;在土地出让前完成通平设施建设,缩减项目落地时间。土地出让时,按指标体系出让,签订入区协议和土地先租后让合同。土地出让后支持企业按照全流程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加快项目落地,深化政府配套服务,加强开工前技术服务评价,建立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到后期企业综合评价、城市更新的全过程服务和监管机制。其中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强化企业责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倒逼企业履约。以城市更新为突破点,保障产业用地高效集约利用。

5.《暂行办法》的特点有哪些?

再造工作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将产业招商、土地出让、项目审批、企业管理原本独立的环节打通,以土地、项目为主线,通过"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新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对标招商、按标出让、按标施建、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全程监管、信用奖惩、违诺退出、城市更新"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强化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土地利用全过程监管链。

强化政府服务,加快项目落地。细化政府配套服务,土地出让前明确每块建设用地的详细标准,吸引优质企业对标竞价。以区域评估代替项目评估,节约企业成本;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基础通平设施建设,缩减项目落地时间。深化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建设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实现"一个窗口办受理、一套图纸跑报建、一个系统办审批"。探索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加大政府配套服务力度。探索建设标准化产业用地数字地图,方便企业按照项目需求以最优方案选择、配置标准地块。

强化信用监督,形成良性循环。通过产业用地标准化的试行,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企业投资主体责任,政府制定投资项目建设全流程监管标准,形成覆盖产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黑红名单制度,对违诺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使其处处受限倒逼履约。推动土地高效节约利用从政府部门一方担责到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共同履责的转变,管理重点由传统的证照审批转向培育诚信守信的市场生态。

6.《暂行办法》是哪个部门印发的?

《暂行办法》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印发。

7.《暂行办法》的执行期限是什么?

《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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